與姐夫同住一屋!一次酒醉後「發生關係」 我不同意也不反對算「侵犯」嗎?法院判了

生活遠比小說、電視劇都精彩,生活百態,形形色色,什麼樣的人、什麼樣的事情都有可能發生,對於男生、女生來說,都要時時刻刻保護好自己。

女子張某來到自己的表姐家裡住一段時間,白天的時候上班工作,晚上的時候暫時住在表姐家裡。

原本是和表姐還有表姐夫一起住,但是這段時間表姐出差,家裡就剩下自己和姐夫生活。兩人生活起來確實有點尷尬,幸好姐夫晚上有時不會回來。

一天深夜,姐夫喝酒回來,來到了女孩張某的房間,與她聊天了幾句話,並抱怨自己的夫妻生活並不幸福,女孩一直傾聽,之後兩人發生了關係,張某沒有反抗,也沒有說什麼。


事後她自己解釋是因為自己很害怕,所以默默完成了此事。

張某的表姐回來之後,發現兩人之間不正常,在詢問表妹之後得知此事,張某說自己並不是自願發生關係的。

同時,丈夫也承認兩人確實發生關係了,當時自己喝醉了,一時沒有控制自己的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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