養了18年兒子非親生!男子一氣之下向妻子「索賠630萬」 反被判「賠母子225萬」 網全傻眼:太不值了

感情里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謊言,既然選擇一起生活,雙方就必須坦誠相待,不能對彼此有所隱瞞,尤其是在一些大的問題上。近日,來自海南的張先生就發現,自己養了18年的兒子居然不是自己親生的,於是就和女友李女士發生了爭吵。隨後,張先生就一紙訴狀將女友告上了法庭,要求女友賠償自己。到底是怎麼回事呢?下面就一起來看一下。

據了解,張先生和李女士確認關係以後一直都沒有領證,只是以情侶的身份生活在一起。兩人同居一年以後,女友就生了兩人的第一個兒子小鵬。孩子出生以後兩人仍舊沒有考慮領證的事情。後來,張先生在辦理戶籍遷移的時候,直接將李女士以妻子的身份登記上了,一年以後,又把兒子小鵬登記上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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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家人的關係就這麼被定了下來,不久以後,張先生買了一套房子,一家三口一直過著幸福的小日子。但是2018年發生的一件事,讓這個幸福的三口之家支離破碎。張先生和自己的女友李女士發生了矛盾,隨後張先生就帶著兒子小鵬去做了親子鑒定。檢查結果一出來,張先生傻眼了,自己養了18年的兒子居然不是自己親生的!

這樣的結果讓張先生備受打擊,為了給女友和兒子更好的生活,18年來自己努力賺錢,所有的心力都放在兩個人的身上,最後居然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的,張先生一肚子的委屈不知道跟誰說,但是他堅決不同意再和妻子一起撫養小鵬。遇到這樣的事誰能受得了,張先生越想越氣,最終還是將女友張女士告上了法庭。要求法院把共同居住的房子判給自己,李女士賠償他這些年的撫養費935210元人民幣,以及精神損失費50萬元(約台幣225萬元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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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審判決中,法院將房子判給了張先生,張先生支付李女士房屋補償款30萬元人民幣(135萬台幣),李女士需要賠償張先生280674元人民幣的撫養費,加上5萬元人民幣的精神損失費。但是李女士對於一審的判決並不滿意,於是又重新提起了上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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