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老婆「一個同事」都沒請!婚後還每周出差3天 懷疑被綠跟蹤「發現她去處」後無聲離開

調解員問現在女方什麼態度,鄭森說女方同意離婚,但是不退禮金,因為她說因為男方搞離婚這件事讓她2個月沒心思上班,她的收入也因為損失了3萬(約13萬台幣),雙方就算互相扯平了,誰也不用賠誰。

對此,陳調解員說,根據法律規定以下三種情況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回部分彩禮:男女雙方沒有領證;男女雙方領證了沒有同居;男方因為給女方彩禮造成重大生活困難;陳調解員說,雖然鄭森以上3種情況都不符合,但兩個人畢竟結婚才半年,要回一部分禮金也合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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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兩位調解員陪同鄭森一同來到了玉環家,正好玉環的父親在家。玉環的父親說,作為父母他們不清楚具體的經過,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,夫妻間有吵架也正常,年輕人的事情應該年輕人自己解決,他們不好插手。最後他說自己小女兒在醫院分娩,他要抓緊時間趕過去,先這樣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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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陳調解員又電話聯繫了玉環本人,玉環也不願多說,她說現在你們聽到的都是男方的一面之詞,不可信,就掛了電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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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見父女都不願溝通,調解員又抱著試試看的想法與玉環的母親聯繫。玉環的母親說,夫妻吵架很正常,做父母的也是勸和不勸離,你們自己去商量解決,但女兒的婚姻弄成這樣,自己的女兒有責任,女婿鄭森也有責任,他一結婚就往外跑,根本不顧家,也不關心老婆,特別是他回到老家了竟然半個月不回家,你說他人在哪裡?


對此鄭森解釋說,他那半個月沒回家是在調查老婆,掌握她出軌的證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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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母娘最後說,既然大家已經撕破臉皮,湊合下去也沒意思,現在鄭森在乎的就是那3萬元聘禮,只要兩人和平分手,3萬元(約13萬台幣)鄭森自己來拿,或者我拿來給他都可以,自己已經給過他兩次拿錢機會,是他自己不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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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森表示,之前丈母娘確實有兩次答應過他退禮金,第一次他正在氣頭上沒接受,第二次丈母娘讓他先離婚再來拿錢,他覺得有風險沒答應。


基於目前鄭森和玉環相互不信任的現狀,陳調解員建議,雙方就退還聘金的具體細節溝通好了,可以去司法所或者聯繫他,他來給雙方做一個見證。鄭森說沒有問題,女方也同意,她們後面將具體與鄭森溝通退還部分禮金的具體細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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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今信任到願意跟她一起度過後半生的人,原來從一開始就是在騙自己,這樣的事情換做是誰應該都很難以接受。

婚姻並不是兒戲,不僅關乎著兩個相愛的人,也關乎著兩個家庭,選擇一個真誠可靠的人,開心時能分享你的快樂,難過時能給你一個溫暖的擁抱,無論貧窮與富有都堅定地守護在你的身旁,這樣的伴侶,才值得你的一輩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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